
私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重要了,于是就有一班做学问生意的人在私企问题上力求“创新”与“突破”。“私企非资”论就是其中的一种。据某些专家们说:私营企业主不是资产阶级,私营企业主在中国不成为一个阶级。理由有很多种,如: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私营企业主接受共产党的领导,因而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;他们把剩余价值的绝大部分用于再投资(所谓“回报社会”),自己花费的只占很小的比例;他们的投资也是生产要素,也具有价值,应当参与分配,不能叫做剥削;他们从事资本运营、经营策划、企业管理,这也是劳动,而且是创造更高价值的劳动,故而他们个人及家庭消费的主要来源是他们自己的劳动收入;他们的资本来源是“基本”合法的,这与早期罪恶的资本原始积累有着天壤之别;他们中的多数人来自原先的工人、农民、机关干部……
我很纳闷,本来十分清晰的道理,经他们这么一“创新”,反而给弄糊涂了。
马克思列宁毛泽东所面对的资本家,有哪一个不投资,或者投资的不是生产要素?又有那一个不从事资本运营、经营策划、企业管理之类的“劳动”?但马列毛还是毫不客气地把他们称做资产阶级。而到了今天,同样是这样的资本家,我们为什么不能这样称呼他们呢?换个称谓就叫“创新”?在旧中国,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官僚资本占全部工商业资本的80%以上,这四大家族的消费能有多少?计算这种比例有意义吗?我们还知道,蒋介石个人生活非常简朴,他这方面足可以做现在许多官员的楷模,但能因此否认他是资产阶级、大资产阶级吗?
就算国内的私营企业主不是资本家,那么在大陆的外资呢?比方说,某公司有张王刘李四个股东,姓张的是本地人,其他三个分别来自香港、台湾和韩国。你能说那三个外来的股东是资本家,而姓张的股东不是资本家?或者说,四个人都不是资本家?再比如,台塑集团的王永庆,来到他设在大陆的工厂,他就是“私营企业主”,是“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”,晚上他返到台湾,于是又当回他的资本家?他就这样一会儿“橘”一会儿“枳”地变来变去么?
阶级仅仅是由特定的生产方式形成的,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原因。在私有制经济里,无论何人,不管他来自何处,曾经干过什么;也不管他有何种信仰,接受哪个党的领导;不管他是勤勉还是懒惰,是节俭还是铺张,是慷慨还是吝啬,是崇高还是无耻;也不管他是白种人、黄种人还是黑人——只要他以某种特定的生产方式生存,他就注定要成为这种生产方式中某一阶级的人。而今天“私营企业”所采用的生产方式,难道不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吗?
决定一部分人是资产阶级,另一部分人是无产阶级的根据,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。这种生产方式决定了资本拥有者要使他的资本实现最大的增殖,就要用最低的价格雇佣无产者从事生产,并从中获得最大的剩余价值。一边“最低”,一边“最大”,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,就是注定要有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根本原因。用现在流行的语言就是“企业只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”——有哪一个私营企业主会在这里说半个“不”字吗?!
资本家就是资本家。无产者就是无产者。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党,不是资产阶级的党。共产党看待资产阶级,首先要做成份的分析,大的、中的、小的,民族的、官僚的、买办的,等等。决不会把拥有几万资本的同拥有几十亿资本的混为一谈,不会把有利于民族的同危害民族的混为一谈。(而“私企非资论”则正好相反。)共产党历来就有团结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,而且非常管用。承认人民内部有资产阶级,在一定时期内支持他们发展,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,以利于国家的经济建设。在共产党领导下,民族资产阶级人士也完全能以自己的身份享受应有地位和待遇。特别是进入新时期以来,这些政策在纠正左的错误基础上得到充分的贯彻。但是,这些政策同否认资产阶级的阶级属性,甚至把他们说成比无产阶级还要先进的“创新理论”则完全是两回事。在坚持无产阶级领导权这个原则问题上,不存在什么“创新”,也不容许什么“突破”。而尤其令人哑然失笑的是,就如文首所列的那些狗屁不通破绽百出的东西,居然也有人称之为“理论”,居然也好意思拿来四处炫耀,岂不羞煞老脸也么哥!
: 天下


